购房成为了许多人的重要需求。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低息、便捷的贷款方式,越来越受到广大购房者的青睐。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珠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帮助您轻松实现梦想家园。
一、珠海公积金贷款概述
1. 公积金贷款定义:公积金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所在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还款来源,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2. 公积金贷款特点:低息、便捷、灵活,还款期限长,可用于购买新房、二手珠海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房等。
3. 公积金贷款适用人群:公积金缴存职工、自雇人员、个体工商户等。
二、珠海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珠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 查询公积金账户
您需要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信息,确认账户状态正常,具备贷款资格。
2. 准备贷款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3)收入证明:近6个月银行流水、工资条、劳动合同等;
(4)房屋信息:购房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等;
(5)贷款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下载填写。
3. 提交贷款申请
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选择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
4. 贷款审批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一般需5个工作日左右。审核通过后,会通知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5. 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人需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 贷款发放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还款,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 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以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3. 贷珠海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款额度受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年限等因素影响;
4.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低息、便捷的贷款方式,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良好的购房条件。了解珠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有助于您轻松实现梦想家园。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流程如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5.填写贷款文件;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7.买保险;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需要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已婚要结婚证);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3.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局办理);6.借款申请表原件;7.公积金存折帐本、供楼帐号。
公积金贷款虽然省钱,但是贷款却是需要一定的流程,需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以及其他各项材料,这算的上是很复杂了。那么,珠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必备条件和申请资料呢?
贷款办理: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办理场所:珠海市各承办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光大银行,各银行联系信息附后)
办理要件(原件):
1、必备要件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珠海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2、其他资料
一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
(1)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资金证明(存折、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契税完税凭证;
(3)二手房估价报告。珠海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送所购住房的按揭银行初审→由银行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返回承办银行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提前还款
办理场所:珠海市各承办银行
办理要件:
1、提前还贷申请书;
2、借款人身份证;
3、按揭合同;
4、还款存折或卡;
5、房产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到借款银行窗口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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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2、点击“自动办结申报”填写相关信息;
3、成功提交并审批通过后自动办结,会在24小时内收到系统短信通知,资金在短信通知后当晚20:00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的普通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珠海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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